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现场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职质控〔2023〕15号
河南省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现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我中心受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按照2023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要求,开展2023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项与综合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合理量化和综合评价。
二、考核对象
我省已备案具有接触放射因素类检查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见附件)。
三、考核组织
在河南省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相关专家库中,抽取至少3名且为单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至少1名为具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资格的专家。
四、考核程序
2022年已对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郑州人民医院及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4家备案机构进行了质量考核。2023年,对上述4家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出具核实情况说明。
其他4家机构,对其执业许可和部门岗位设置情况、人员条件、仪器设备配置与管理、工作场所条件、检查报告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查验,对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理论和技能进行现场抽查,并随机抽取10份2023年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质量评估。专家组依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手册》(放射卫生)中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考核表》对最终考核结果出具书面考核意见,并对不合格项目提出限期整改建议。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部分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检测的,质控专家组将对受委托机构相应资质和能力进行延伸质控。所委托机构在省内的,到现场质控;在省外的,进行视频质控。染色体检测的机构要参加中国疾控中心生物剂量比对或者接受现场考核。
五、考核结果处理与利用
考核结果、改进建议及整改情况核实结果上报给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并作为卫生监督监管、医疗机构等级管理和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备案复审的参考依据。
六、考核时间
原则上2023年10月底之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期。
七、工作要求
(一)被考核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现场考核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视为不符合。
(二)考核组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联系人:赵艳芳 13526568820; 罗晓芳 18638250375
附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清单
2023年6月15日
附 件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清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
2 |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
3 | 郑州人民医院 |
4 | 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5 | 河南四季青职业病防治有限公司新机医院门诊部 |
6 | 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
7 | 新里程安钢总医院 |
8 | 周口市专科病医院 |